新闻 产经 产业 财经 智库 访谈 专题 数据 法规 文化 品牌
网站首页-> 文化->

文化产业需文化责任托起发展的脊梁

来源:中国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5-04-16 11:51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在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有几个问题需厘清。比如,文化产业的特殊性、文化产业的两种效益、文化产业的资源配置方式等。除了市场调节、政府调节之外,道德力量调节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配置方式。缺少了道德力量调节的配合,市场调节容易走偏,政府调节力量有限。(4月14日《经济日报》)

  文化产业作为文化产品的承载者,需要承担一定的公共责任,这是由文化产品的公共属性所决定的。 然而,当前的文化生产者为了获取最大的经济利润, 往往把本身在生产文化产品时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置之脑后。“比如‘帝王剧’、 ‘公主戏’在全国电视台一窝蜂上演。这类做法,恐怕不是题材狭窄问题,而是我们的文艺工作者缺乏社会责任感的问题。”这种缺乏社会责任感的现象比比皆是。 如有些图书出版编辑出版涉及他人隐私的内容,大肆渲染“快感”、“性感”、“欲望”等感官刺激,利用低俗图书名称吸引眼球。有些新闻从业者把一些没有太大社会价值的事情作为重点报道的对象,把社会的丑恶现象当作反传统的新鲜事物来加以炒作,把鼓吹金钱至上的拜物教者当作英雄来炒作。有些文化生产商利用绝对个性化的广告语进行品牌宣传来取悦年轻人。如麦当劳的“我就喜欢”、动感地带的“我的地盘我做主”、统一冰红茶的“年轻无极限”等等,这些广告语虽寄寓了一种富有朝气、活力,渴望不受约束的天性释放的特性,但也纵容了一种无所克制的本能的愿望梦幻般尽情释放,导致了年轻人逃避现实、不负责任、唯我独尊、自我为中心的危险价值观的形成和错误的做人态度。文艺工作者没有社会责任感,就不可能创作出文艺精品,其创造的文化产品也会给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人大代表、著名歌唱家于淑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文艺工作者是制作‘精神产品’的,每一个‘产品’出来后,都或多或少要对人们的思想产生一定影响。如果文艺工作者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只是一味地迎合某些不好的口味,粗制滥造,不讲良心,那将会产生很大的社会负面作用。所以我们应倡导一种有道德的文化责任。

  文化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国家负责,即文化必须为国家和民族服务,人的文化创造活动应积极推动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进步。一个文化产品的生产商和提供商实际上都在以市场经济的方式承担着提供国家文化安全与否的角色和责任。某种程度上说,他们所担当的国家文化安全的使命与责任的程度,直接影响和规定了国家文化安全的实现方式与实现时间。二是对社会负责,即文化必须为人们服务。人的文化产品必须对人民具有教育、启发、影响、引导他们形成高尚的人格境界、审美趣味和价值取向。文化产品要具有能够给人们提供心灵和精神的愉悦和慰藉的功能。三是对历史负责,即人的文化创造活动必须尊重历史,而不能歪曲历史,要敬重历史的权威性。四是要对未来负责,这种责任意识包括要求人类要通过控制自己的力量而阻止人类成为祸害,不允许我们用自己巨大的力量来摧毁我们自己或我们后代,要拯救面临着威胁的受害人。

更多

扩展阅读

我来说两句()
    用户名:
    [Ctrl+Enter]
争先创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