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昆 黄欣达 实习生 董巧玲)“有房子没房子都得查询,可为什么有房子的查询人要多交几倍的查询费?”昨日(4日),福州读者王先生反映,近日他到银行办理房贷业务,因此前已买了一套住房,被收取了120元的住房套数证明费用,比无住房的查询人要多交5倍费用。
随着“认贷又认房”在福州的全面执行,由房产部门为银行房贷客户开具的住房套数证明已成为每位购房者都无法绕过的坎,其收费的“差异化”正引起关注。
王先生表示,他目前购买住房是为了“小换大”的自住升级,到银行办理贷款时已向银行说明了住房套数情况,同时填写了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人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申请书,并委托银行到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首次购房查档处开证明。随后却被告知,需交120元的证明费。
前些年因房贷利率优惠调整也曾开过住房套数证明的王先生对此表示不解,“当时只收了20元。”而银行昨日解释称实际收费方是福州市房产交易中心。
记者昨日在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发现,该中心三楼的首次购房查档窗口外张贴着福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收费公示牌,其中房地产证明费一项,标明出具无房证明20元/件、个人房产住宅100元/件、非住宅200元/件等收费标准。这些收费标准已获得了物价部门的批文。
“100元会不会太贵了?而且收费公示牌中并没有指出,要按照一套房子100元递增收费。”针对公示的价格与实际收费,王先生提出了自己的异议。
对此,该中心负责办理查询证明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房产档案是分宗存档,并不是将某一房主所拥有的所有房子都登记在一处,查档时只能一套一套地查询,所以收费标准是一套房子100元。
据悉,目前在交易中心办理查询手续,需在查档处登记后,领取缴费单,然后通过银行缴费,再持缴费回单领取证明材料。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这笔费用通过银行缴费,再由银行转账到交易中心查档处,银行只负责代收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