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演艺又卖货,“宝丰魔术团”舞动互联网+“文化+销售”新魔棒,快速奔小康。“市场变了,经营方式必须转变,要不就赚不到钱。”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赵庄镇周营村魔术团团长靳全亮说,他们从单一演出走向既玩魔术又卖货,每年挣钱50万元以上。记者从宝丰县委宣传部获悉,像靳全亮一样,目前全县的民间魔术演艺团体大都实现了转型发展。他们利用电子商务直接从厂家进货,依托文化演出聚拢人气,既演艺又卖货,开创了繁荣文化市场和增加经营收入的‘双赢’局面,互联网+“文化+销售”的新文化业态”蔚然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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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发展经济与互联网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互联网+”已经成为国家战略。据新华视点微博消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
“互联网+” 听起来“高大上”,其实,“互联网+”就在我们身边。“互联网+”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及其催生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几十年来,“互联网+”已经改造及影响了多个行业,当前大众耳熟能详的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在线旅游、在线影视、在线房产等行业都是“互联网+”的杰作。
经济与文化从来都是一对“孪生兄弟”,二者密不可分。经济决定文化,文化反作用于经济。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的,经济与文化也是这样,不前进就意味着倒退,不创新就要被淘汰。近年来,受娱乐方式多元化的冲击,民间演出市场步入低迷期,民间演艺团体的生存空间急剧萎缩,宝丰县民间演艺团体一度锐减到不足300家、从业人员不足5000人。
“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对此,宝丰县审时度势,积极引导民间演艺团体转型发展,改变原来单纯文化演出的做法,走利用电子商务进货,既演出又卖货的模式,趟出了一条新路,初见成效。
第三产业的兴盛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重要标志。 当前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提高国民经济素质和综合国力,有利于扩大就业、缓解中国就业压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小康。文化产业在第三产业中举足轻重,发展文化产业,对于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不可低估。
当今世界,文化力有“国家软实力”之称,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根据《文化软实力蓝皮书:中国文化软实力研究报告(2013)》指出,我国文化产业占世界文化市场比重不足5%,而美国则占了42%。当前,美国文化产业在GDP中所占的比例已经达到25%。按照国际惯例,文化产业占到GDP的比重必须要占到5%或者5%以上,才能算是支柱产业。十二五规划中首次提出将把文化产业作为支柱性产业,当前文化产业占我国GDP约为3%。由此可见,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期待在这个千载难逢的互联网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让“互联网+”给文化市场带来一片新天地!(陈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