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内粮食实现“十二连增”已成定局。日前,在由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盛华宏林粮食批发市场等联合举办的“2015中国粮食安全评估高层研讨会”上,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认为,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是很好的,但也需要明确,我国粮食安全面临四个主要问题,亟待尽快出台粮食法。
研讨会上发布的《2014-2015年中国粮食安全发展报告》认为,2014年粮食产量达60710万吨,增产0.9%,预计2015年“十二连增”,粮食产量将达到62000万吨,增产1.76%。从绝对数量上来讲,我国的粮食实现了大幅度增长。不过,洪涛表示,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的一些主要问题仍不可忽视。一是粮食价格“天花板”问题。也就是说,现在国内粮食价格比国际市场价要高,接近“天花板”;二是粮食生产成本大幅度提高,粮食“地板”在不断上升;第三是我国粮食补贴“黄线”问题,中国加入WTO时承诺,价格支持、与农产品现期产量等挂钩的直接补贴等对贸易有较大扭曲作用的“黄箱补贴”不得超过产值的8.5%。据统计,中国“三农”财政补贴已经接近这条“黄线”;第四个问题是,粮食生态环境中的“红灯”问题亮起,也就是说,我们在生产粮食时,一些耕地出现变质,质量下降,导致粮食生产质量下降。过度使用耕地发展粮食生产,带来粮食生态的破坏,如化肥、农药超量使用、资源超载、环境透支。
那么,应该如何抓好“粮袋子”呢?洪涛表示,抓“粮袋子”,首先要立法。我们呼吁尽快出台粮食法。于法有据,才能抓而有效。我国是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但是目前并没有粮食法,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
从粮食管理体制上来讲,目前我国粮食市场体系正处于宏观调控下的完善阶段,需要一部法律予以规范。
从粮食生产体制而言,我们已从重视粮食生产量的扩张逐步过渡到追求粮食生产质量提高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更需要粮食法来保障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过去我们只重视数量,现在我们更要重视“量”“质”“效”的结合,新目标也需要法律保障。
从粮食流通而言,我国的粮食经历了供不应求、供求平衡、供应略大于需求这三个发展阶段,当前正处于粮食供给略大于需求的时期。这就存在粮食少了不安全、多了则存在卖粮难的问题,这样的平衡也需要法律进行调整。
从粮食消费而言,我们经历了温饱型消费、小康型消费、富裕型消费三个发展阶段,当前正处于全社会小康少数人富裕的消费阶段时期,模仿型消费阶段基本结束,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方式渐成主流,这种适度可持续消费需要法律依据。
从我国粮食所有制来看,我国的粮食经济所有制经历了国有制经济时期到粮食多种所有制经济的时期,多种所有制关系的处理也需要有法律依据。
再从我国粮食问题的解决方式来看,我们也经历了重生产轻流通、重数量轻质量和效益的阶段,目前则迎来了重视生产也重视流通,稳产量重质量提效益的时期。过去,我们解决粮食问题主要是依靠高投资、高污染、高消费、高补贴,这种增长模式已经难以维系。在新时期,需要有一个法律依据。(商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