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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助实施细则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16-02-19 11:19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北京2月19日讯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发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助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规定,申请项目补助支持的,原则上应满足符合专项资金支持导向和重点,或者已列入市级或各区重点工程、重大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折子工程等;项目投资主体明确,已落实自筹资金;项目形象进度和已完成投资均不低于30%;申报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纳税额不低于50万元。

  《细则》同时公布了项目补助额度的测算标准,以项目补助类预算总金额为基数,以项目核定投资金额、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净资产、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纳税额和专家打分情况等为权重指标,分别设定项目核定投资金额权重为50%,净资产权重10%,纳税额权重20%,专家打分情况权重20%。按照净资产数额分档设定净资产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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