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8年,券商风控指标管理办法再次修订。4月8日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将有效提升对证券公司的风险监管能力,更加贴近市场化发展方向,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六大方面提升风控完备性
此次《办法》修订,一方面,在维持总体框架不变基础上,对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具体规则进行调整;另一方面,结合行业发展新形势,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完善杠杆率、流动性监管等指标,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等,提升风控指标的完备性和有效性。
此次《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提升资本质量和风险计量的针对性。将净资本区分为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将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统一纳入风险资本准备计算,不再重复扣减净资本。
二是完善杠杆率指标,提高风险覆盖的完备性。将原有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杠杆控制指标,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并设定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
三是优化流动性监控指标,强化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两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由行业自律规则上升到证监会部门规章层面。
四是完善单一业务风控指标,提升指标的针对性。调整权益类证券计算口径,将衍生品区分权益类和非权益类衍生品,合并融资类业务计算口径等。
五是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提升风险控制的有效性。明确了证监会可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行业风险和市场状况,对相关指标的具体计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的原则性要求。
六是强化全面风险管理要求,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要求证券公司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人员配备等六个方面,加强全面风险管理。
净资产比负债拟降至10%
从内容上来看,《办法》及配套规则的修订,通过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率四个核心指标,构建更加合理有效的风控指标体系,以进一步促进证券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将净资产比负债指标由不得低于20%调整至10%,净资本比净资产指标由不得低于40%调整至20%。
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后的办法将净资产比负债指标由不得低于20%调整至10%等。针对这些调整是否意味着要放松杠杆控制?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优化调整后,原来的两个杠杆控制指标理应取消,鉴于目前证券法明确证监会应当对上述指标比例作出规定,因此拟继续保留相关指标。但为避免与资本杠杆率指标冲突,将净资产比负债指标由不得低于20%调整至10%,未来主要通过资本杠杆率对公司杠杆进行约束。
业内人士特别提醒,8%的资本杠杆来的倒数所算出的倍数12.5倍不是通常意义的财务杠杆倍数,实际上,按资本杠杆率指标8%的监管标准进行测算,并结合流动性指标要求,财务杠杆率大体为6倍左右,与现行《办法》的要求基本相当,8%的指标要求并非简单参照银行业4%的监管标准。而是根据证券行业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类型确定,既为行业发展留出来适当空间,也有利于证券公司整体风险的可测可控。根据测算,目前行业资本杠杆率约为25%左右,相当于财务杠杆3倍左右。
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此次《办法》修订,改进了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调整后会对证券行业产生哪些影响?
华泰证券分析师罗毅认为,设定资本杠杆率为不低于8%,即总资产/核心净资本 12.5倍,且实际运用中将净资产比负债指标由不得低于20%调整至10%,净资本比净资产指标由不得低于40%调整至20%,指标比原有下降一半,将进一步提高行业理论杠杆空间,但考虑到新的风险计提标准和当前市场对加杠杆的需求水平,预计行业的杠杆水平未来将有稳步释放的过程。未来5-10年证券行业仍然处于创新发展的大周期内,行业向上趋势不变,新的风险监管更利于在新形势下行业的良性发展。
招商证券首席风险官邓晓力也表示,券商净资本口径有所调整,表外业务纳入风控体系,券商业务结构逐步优化,风控体系逐步完善,风险监管能力有效提升,有利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