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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文化人才可获专项资金资助

来源:华龙网 发布时间:2016-09-09 11:10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近日,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与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南京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人才类)管理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在原《南京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基础上修改完善,从资助对象、使用范围、使用标准、资金用途、申报评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人才类)的使用作出明确规范,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文化人才资助体系,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

  明确“文化名家名人”界定标准

  这4类人才可获专项资金资助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分为4类:在我市设立工作室或创业的国家级文化名家和省级文化名人;在我市成立工作室的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文化名人;南京市文化名人及领军型文化人才;特殊类型文化人才。

  相比之前的《南京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新《办法》首次明确了“文化名人”的概念及界定标准。

  比如,“国家级文化名家”,是指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评定的文化名家、“四个一批”、“千人计划”等高端人才,以及国家文化、新闻、出版、社科类最高奖项或国际相关领域大奖获得者。

  “省级文化名人”,是指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评定的文化名人、省“五个一批”、省“333”人才第一、二层次、省“双创”计划、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省部级文化、新闻、出版、社科类最高奖项获得者。(下转A2版)

  (上接A1版)

  “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文化名人”,是指拥有外国国籍或港澳台身份的公民,获得过国际、国外主要文化、新闻、出版、社科类大奖,在国际文化领域得到普遍认可并享有较高声誉,热爱并尊重中国历史文化,致力于促进南京及中国文化与世界各国文化的相互交流、了解、友谊与合作。

  “南京市文化名人及领军型文化人才”主要包括:南京市文化名人、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及青年文化人才、省“333”人才第三层次人才、“321”文化创业人才、“创业南京”文化类或文化产业类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市级以上传承人等文化人才;市级文化、新闻、出版、社科类最高奖项获得者。

  “特殊类型文化人才”,是针对南京文化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以及不可具体量化的文化类或文化产业类人才。

  其中,“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文化名人”与“特殊类型文化人才”由专家委员会评定。

  大力引进培养紧缺实用文化人才

  引进合作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

  《办法》提出,大力引进和培养我市文化发展急需的海内外创新创业的高、精、尖等紧缺实用文化人才和团队。

  对企事业单位引进国家级文化名家研究开发的文化类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项目资助;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省级、市级文化名人合作开发的文化类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资助;特殊人才和顶尖人才、团队的引进合作文化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300万元项目资助。

  除对引进特殊、顶尖人才合作项目给予资助外,《办法》还积极鼓励文化人才晋升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对我市文化人才获得国家级最高奖项表彰以及晋升入选为国家和省级“五个一批”培养对象的均给予补贴资助。我市文化人才获得国家级最高奖项表彰,获奖项目或节目可获30万元补贴资助(在职行政事业人员按有关政策办理);晋升入选为国家和省级宣传文化系统培养对象的文化人才,其所研究、开发的文化项目可分别获得10万元与5万元补贴资助。

  首提加大智力柔性引进力度

  打破国籍、地域、人事关系等刚性制约

  《办法》首次提出,加大国内外智力柔性引进力度。

  所谓智力柔性引进,是指打破国籍、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在不改变和影响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将人才以“长租短借”等灵活方式共享,以最大限度地利用人才价值,实现“智力流动”。

  《办法》进一步明确,国家级文化名家和省级文化名人,除来宁创办文化项目外,来我市创办工作室,也可分别获得最高200万元和100万元启动资金资助。

  专项资金资助覆盖面更广

  多种形式支持文化人才成长进步

  《办法》对专项资金的用途和使用范围作出进一步规范,资金资助覆盖面将更加广泛。

  《办法》提出做优做强文化人才平台,将专项资金用于文化人才场所建设、阵地打造、策划设计、宣传推广等工作,着力提升文化人才平台和产业平台对人才引进、项目落地、成果转化等工作的承载能力,为文化人才营造可持续发展环境。对平台建设、硬件软件、技术服务、数据收集、推广发布等相应工作,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扶持。

  同时,专项资金还致力于资助鼓励文化人才成长进步。入选南京市文化名人、市“五个一批”、市青年文化人才、创业南京等文化类培养对象的,对其纳入全年计划管理的参加境内外培训、举办专题展览演出、承担重点课题、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等项目或活动,提供最高50万元项目补贴。 记者 朱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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