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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应保障信息安全义务

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18-11-12 11:17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交通运输部日前公布了《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寄递企业应当执行实名收寄,在收寄邮件、快件时,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寄递企业实名收寄操作不规范或者不执行实名收寄制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用户关心的信息安全问题,《办法》强化了寄递企业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的义务,并明确了在执行实名收寄过程中泄露用户身份信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办法》强调,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制度,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对提供寄递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用户身份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寄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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