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对于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和申请廉租房条件的城市“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在长清区将有望率先得到解决。昨天,记者从长清区房管局了解到,作为济南市公共租赁房试点区,长清区公共租赁房先期试点建设已全面启动。
据了解,长清区已初步确定在企业相对集中、外来人员比较密集的地方选址建设4个公共租赁房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面积及建设标准为单套建筑面积65-70平方米的公寓型住宅,户型分为成套住房和集体宿舍,以分别满足单身和已婚人员的需求,成套住房与集体宿舍数量比例约为6比4。
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面向城市“夹心层”供应,其租赁价格原则上低于市场价格,高于廉租房价格。租房协议原则上为一年一签或最长三年一签。 (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