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契约不受法律保护”
2008年,义乌市政府颁布《义乌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管理办法》,规定自该年9月1日起出让土地建造的商品房均需上网销售。
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戴和平表示,据最高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现代城”因无预售证,不具备销售条件,其跟购房者签署的购房契约无效,不受法律保护。这意味着,这几天购买“现代城”的人存在诸多风险。如一旦房价上涨,开发商不承认此前售房契约,欲提价售房,购房者只能干瞪眼。开发商一旦资金断裂,“现代城”成了半拉子工程,购房者就可能既没房子,也取不回购房款。楼棋樟也认为,购买违规销售的房产,购房者有可能承担开发商转嫁的风险。
义乌市建设局规划科科长吴新宇表示,按规定,开发商必须在领取预售证前报批方案,包括项目总平图和户型图,可“现代城”目前并未申报,这意味着“现代城”目前展示给购房者的总平图和户型图并未获批,购房者买到的房子建成后未必就是现在在图纸上看到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