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下属的广州市西关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西关国投”)于8月22日在“广州荔湾”、“广州荔湾招商网”向社会公开发布了《荔湾区白鹅潭经济圈土地开发项目公开引入社会资金的招商公告》,苏宁环球即于8月23日正式向西关国投递交了申请函,国开行也于8月30日向苏宁环球提供了融资意向函,截至8月30日再无其它公司递交申请和银行合作意向书。因此,荔湾区政府于8月30日与苏宁环球和国开行正式签署《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地区土地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同日授权西关国投与苏宁环球和国开行正式签署《合作协议》,西关国投与苏宁环球共同投资一亿元人民币成立了合作公司“广州白鹅潭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公司的股权配比:西关国投占12%,社会合作主体占88%)。
这个合作公司可以为白鹅潭经济圈土地储备提供资金,而国开行在符合审批条件的情况下为合作公司提供贷款,为完成项目地块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一级开发等提供资金保障。西关国投公司通过参与合作公司负责对合作公司的资本金及贷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合作公司的资本金及贷款将存放于监管账户,专款用于白鹅潭经济圈的土地储备开发工作。
土地融资与储备分开运行
荔湾区有关负责人指出,此番采取的土地储备模式在广州属于首次,其新意有两个方面:一是将融资和储备两个体系分开,单独运行;二是借鉴了“勾地”的做法,可以确保整理出来的土地顺利在市场上出让。
“土地储备是政府的重要工作,主体是区土地开发所,这个一定会坚持。我们采用两套体系,白鹅潭投资公司只负责融资,区土地开发所负责储备。”荔湾区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苏宁环球公司不参与如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等具体的土地开发工作,只提供资金支持。而在储备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后,根据土地储备的投入,苏宁环球公司将获得一定的收益补偿。
上述负责人还指出,此前公布的《荔湾区白鹅潭经济圈土地开发项目公开引入社会资金的招商公告》明确要求,合作公司或合作方关联公司原则上应参与储备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竞买。“这有点类似‘勾地’,是避免土地流拍的做法,目的是推动整个区域建设。如果到时整理出来的地块按挂牌价仍无人竞价,合作公司或合作方关联公司必须以挂牌价摘牌。”
上述负责人还指出,这次土地储备量并非多达28平方公里,28平方公里只是荔湾区白鹅潭经济圈的规划范围,由旧村、旧厂、旧城三部分组成,城中村由村里自主改造,符合条件的旧厂房可由企业自主改造。剩余的才由区土地开发所负责收储。据悉,白鹅潭经济圈内涉及三旧改造面积约12.67平方公里,其中旧村改造面积6.13平方公里,旧厂改造面积5.37平方公里,旧城改造面积1.17平方公里。对此,区土地开发所将按照既定计划开展收储工作。
据了解,苏宁环球与荔湾区政府还约定,荔湾区需对白鹅潭地区土地一级开发进行时间和成本控制,确保白鹅潭对应地块自银行资金到位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征收并公开上市,征收成本不超过合作各方共同认定的成本总额。“这是惯例,从征地拆迁资金到位之日开始算起18个月内完成动迁。需要有时间限制,避免无限期拖延,影响建设开发”。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而至于未来需要融资多少,该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根据市场及已制定的计划来安排,储备哪些地块就提供相应资金,由区土地开发所根据银行贷款的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融资公司筹集资金,按计划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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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支持土地储备,企业如何收益?
1、合作公司或合作方关联公司如未取得储备项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合作各方按投入土地储备的资本金及垫付其它款项的比例收回本金和利息(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计算);以合作公司投入土地储备的资金及垫付的其它款项和利息为基数,合作公司应获得以该基数不高于5%计算的项目财务顾问费,由合作各方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如果土地出让出现溢价情况,由区财政局根据合作公司投入一级开发的本金、利息、项目财务顾问费及其它合理费用为总成本(最终以相关部门审计结果为准),按溢价部分的20%给予合作公司补偿,由合作各方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2、合作公司或合作方关联公司如取得储备项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社会合作主体与西关国投公司仍按前款规定获得相应的收益,但社会合作主体应将其获得的项目财务顾问费返还50%给西关国投公司。
3、当土地出让金出现溢价较高时,合作公司的利润率不得高于土地储备成本的8%。
(责任编辑:单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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