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的目标是“建设筹措公共租赁住房200万平方米、约四万套,供应50万平方米、约一万套”。然而,在目前大力兴建公租房资金瓶颈难破、后续运营难题未解、房源尚未大量上市的情况下,该优先解决哪一类年轻职工的住房问题?是应该优先照顾公务员、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等特定单位的员工,还是应该给予所有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同样的申请机会、以统一摇号形式公平决定谁先住上公租房?公租房到底是部分特定单位的人才公寓,还是全上海新就业职工都能公平享有的公共社会保障资源?
复旦大学(微博)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陈杰认为,上海可能采取将公租房优先供应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做法,这也是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尽量将可行性和合理性相结合。“公租房与市场化租赁相比最大的优势在于稳定。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政府公务员、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公租房的需求最强烈,因为他们收入虽然不高,但工作相对稳定。而张江、外高桥等一些企业的员工由于工作的流动性相对较大,更倾向于市场化租赁。公租房要保证一定的出租率,是需要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的。”陈杰表示。
“低收入人群可能更倾向于通过社会化租赁,比如说群租或品质较低的房屋解决居住问题。公租房要保证后期运营,一是要保证一定的出租率,二是租金不能定得太低。从这些方面来说,工作稳定、收入有一定保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适合通过公租房解决住房问题。”陈杰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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