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附加费,起步价由7元/2.3公里调至10元/2.5公里,分批调表
作者:张艳芬 刘倩 陈实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编辑此文
摘要:今日6时30分起,广州市区17671辆出租车开始分批调价。已调表出租车起步价由7元调至10元,起租里程由2.3公里调至2.5公里,同时取消2元/车次的燃油附加费,续租价维持2.6元/公里不变。
南都讯 今日6时30分起,广州市区17671辆出租车开始分批调价。已调表出租车起步价由7元调至10元,起租里程由2.3公里调至2.5公里,同时取消2元/车次的燃油附加费,续租价维持2.6元/公里不变。调表至11月28日完成,调表期间,未调表出租车仍按原价运营。此外,今日零时起,广州出租车启动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将来车用LPG零售价每变动(增或减)0.83元/升,出租车起步价就变动(涨或跌)1元。
调价后的哥月入增600元
广州市物价局表示,2011年11月28日后,出租汽车经营者仍未调整出租汽车计价器的,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据南都记者测算,广州有17671辆出租车,每车调表成本约140元(90元调表费由企业出,约50元检测费由市财政出),全市这次调表将耗资约247万元。按去年广州出租车日均载客44.88车次、平均载客里程5.81公里/车次、每月营运28天计算,调价后,出租车每车次增收0 .48元,每月增收约600元。
今日零时起启动价格联动机制
此外,今日零时起,广州出租车启动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本次出租车价格调整后,对应的车用L PG零售价格上限为5.22元/升,下限为4.39元/升。当车用L P G零售价格每变动(增或减)0.83元/升时,出租汽车起步价相应变动(涨或跌)1元,续租价维持2 .6元/公里不变;出租汽车在低速营运或应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时,维持现行26元/小时标准不变;当载客车辆行驶满35公里标准收费后,维持现行的表内自动计收50%空驶费不变。
运价与油价联动参照运价与气价联动的措施,按照现行车用L PG与93号汽油单位里程燃料费用比为1:1.40计算。因为出租车可自由选择使用汽油或车用L PG,因此,需调高运价时,以后达到联动区间的燃料价格为准;需调低运价时,以先达到联动区间的燃料价格为准。
另外,考虑到广州短途乘客偏多,当出租车起步价涨至京、沪、深三地平均水平时,联动机制将改为通过提高续租价消化燃料价格上涨。
调价间隔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此次实行的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是以听证会方案二为基础制定的。但与原方案二相比,价格联动周期由原来听证方案中的3个月调整为6个月,市民所担心的价格联动后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太频繁的情况不会出现。
联动周期将采用滚动计算方式,即自运价联动机制生效之日起,每月对过去6个月的燃料价格加权平均,当加权平均燃料价格达到运价联动启动点时相应调整运价。每两次运价调整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每次运价联动时实行运价补充过渡的方式:从确定进行运价联动之日起50日以内(含50日),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按相关规定调整出租汽车计价器。在此期间内,未调整计价器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在原运价基础上向乘客加收或返还1元/车次的运价。
在联动周期内发生燃料价格变动特殊情况、确需将联动周期及运价调整的时间间隔缩短时,由市出租汽车协会提出申请,经市交委核准后,由市物价局呈市政府批准执行。
采写:南都记者张艳芬 刘倩 通讯员蓝岚 方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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