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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局:已有企业提出租地意向(2)

来源:未知 作者:采集 发布时间:2011-10-27 06:38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据透露,商业等经营性用房,目前还没有明确产权到底是属于谁。对于学校等公益性的配套,政府部门可能会以回购的方式,作为产权人。不过,在鼓励政策中有说明,在项目建设方面,明确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当规划配建微利型、福利型商业配套(如平价超市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管理经营,以实现资金平衡,经营性配套设施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产权、经营权归投资人所有。

  担忧

  公租房如空置如何处理?

  业界人士认为,公租房不同于经适房,经适房是可以马上销售回笼资金的,公租房的回本年限太长了。目前企业自建公租房,都是将公租房打包给政府集体买下兜底的,这样企业还有动力去做。如果是完全建公租房,是否能保证到3%的利润,是无法证明的。

  此外,到底有多少人要住公租房,也是个考虑的因素。如果不是很多人的话,公租房租金如果能按照周边市场价80%进行收租,本身户型面积又比较小,可能很多人都更愿意去市场上租房。

  广州市政协委员、新城市地产董事长曹志伟也提出,到底有多少人要住公租房、公租房租金标准到底是多少、租地地价标准是什么等等因素,都将成为拿地的必然考量因素。此外,如果大量建公租房后,出现需求不满的空置情况,这批租地自建的房源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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