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惨3355人的广州峻联公司一案重审宣判
新快报(微博)讯 记者 刘倩 通讯员 穗法宣 报道 因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省高院发回重审的广州市峻联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一案,昨天在广州中院重审宣判。
法院判决被告单位峻联公司、张俊川等七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张俊川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其他六名同案人也分别获刑4-7年。追缴峻联公司及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给各被害人,若不足3.3亿元,继续追缴。张俊川等人听判后均称对判决没有意见,当庭表示不上诉。
罪名有变量刑减轻
昨日的宣判结果中,记者发现对于张俊川及峻联公司的定罪发生了变化,由之前的集资诈骗罪,变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张俊川的量刑也由之前的15年变为现在的9年。其他同案人的定罪虽然未变,但量刑上有所减轻。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初,张俊川出资筹建峻联公司,同年7月6日注册成立峻联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研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防盗可视无线电子产品等。
由于公司开展的安防业务难以获利,峻联公司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对公司的资产规模、经营业绩、上市前景等进行夸大宣传,并向受害人许以平均约25%的年回报率,以现金入股、投资山西焦炭交易中心、投资购买平安大厦、向客户借款、合作电子安装工程等名义,与受害人签订投资期限为一年或二年的《合作协议书》、《还款计划书》,吸引受害人投资。
造成直接损失3.3亿
经司法会计鉴定,2003年2月至2008年4月期间,峻联公司向3355名群众吸收资金人民币4.84亿元,返还集资群众本金人民币1.06亿元,集资群众向峻联公司借支款项人民币183万元;峻联公司向集资群众分红人民币4050万元;2006年5月至2007年12月,峻联公司业务经理和业务员工资及提成人民币6089万元;造成集资群众直接损失共计人民币3.3亿元。
现场
部分老人被骗 要替张俊川上诉
“我们只是想把‘棺材本’要回来,他在还有希望,现在他进去了,一分也拿不回来了,其实只要能把钱还我们,判张俊川一万年我们也不管。”——受害人罗伯
本案定于昨日9点重审宣判。9点左右,记者进入一号审判庭,能容纳近300人的旁听席几乎坐满,有八成以上都是老年人。由于进入旁听的人数众多,重审宣判延至9点半左右才开始。
宣判后,部分旁听者不愿离开法庭,讨论判决,并力挺张俊川,坚称他是老实守法的民营企业家。
法庭外,众多老人聚集在法院门口,三五一群地商量着要替张俊川上诉。一陈姓阿姨告诉记者,“张俊川一直都有按时把利息给我们这些老人家,怎么算是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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