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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阳引韩供水10年未动工 民心工程渐成烂尾(2)

来源:未知 作者:采集 发布时间:2011-11-28 01:24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亟待监管追责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引韩供水工程”设想提出十几年来,不仅没能解决潮阳百姓饮水难的实际问题,反而占用大量资金资源,给地方财政带来巨大损失,造成不良影响,亟待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和追责。

  面对这个十几年依然没有任何成效的工程,潮阳区部分群众质问说,“引韩供水工程”拖了十几年,主体工程还未开建,但却已经莫名其妙还了几千万贷款利息,花了这么多钱,工程有没有绩效审计?相关部门是失职还是渎职?谁应该为巨额损失担责?

  此间人士认为,“民心工程”屡屡“过期”尽管有各式各样的客观原因,但作为设计、规划、实施、督导这些项目的业务部门也应承担责任,因为“过期”民心工程暴露出部分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和责任心缺失。

  长期关注“引韩供水工程”的汕头市政协委员吕伟彬认为,原本指日可待的“民心工程”一旦过期,似乎就成了项目扶持资金总是垫不满的无底洞,结果花了一摊子钱财,产生的结果比当初没办之前还糟糕、还恶劣,说明项目严重缺乏科学、实用和长远性。“更严重的是,这种情况还容易激发少数地方政府就一项工作一而再、再而三地争取国家、省市投放项目资金的恶性循环,一次又一次花冤枉钱。”

  吕伟彬告诉记者,追责机制的完善是解决“过期”民心工程的基础,在使用好建设资金之前,必须先把责任理清楚,建立“民心工程”的责任倒查机制,以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都用在正路上。

  “引韩供水工程”将何去何从?广东省发改委在稽查“引韩供水工程”之后判定,潮阳“引韩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历时过长,且工程项目基本条件发生变化,引起工程规模、工程标准、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改变,汕头市政府应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新的项目建设解决方案并报省政府批准。

  据潮阳自来水公司部分职工反映,潮阳区供水的主要问题在于城区供水管网老化,漏损率高达50%,近十年来自来水漏耗损失已超过两亿元,期望上级政府从合理利用资源和务实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调整“引韩供水”的思路,把资金应用到潮阳供水管网改造和综合环境治理等方面,高效解决群众饮水问题。

  “我们强烈建议,汕头市委、市政府再次组织专家、基层干部和人大代表,公正、深入、反复论证原供水方案,以尽快解决潮阳区人民喝上干净的水为根本出发点,解放思想,统筹谋划,寻求一个效率高、成本低、见效快、符合群众承受能力的新方案,一经决定,抓紧付诸实施,争取一年内见效。”汕头市人大代表马伟义说。

  “过期”工程呼唤退出机制

  ——专访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郑方辉

  “引韩供水”工程并非个案,广州市、江西省景德镇市等地近期同样出现拖延工期、执行率低等现象。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政府绩效评价中心主任郑方辉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指出,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民心工程”总量巨大,部分项目重复建设、绩效低下等问题日益突出,亟待建立调整乃至退出机制,避免“民心工程”演变成劳民伤财的“民怨工程”。

  记者:像“引韩供水工程”这样久拖不建、执行率低下的大型工程项目是个别极端案例,还是普遍现象?

  郑方辉:“引韩供水工程”不是个案。广州市审计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显示,部分预算项目的支出执行率偏低,有921个项目支出执行率低于50%,占总项目数的6.88%,其中有467个项目执行率为零。

  除广东之外,今年其他省份也出现颇受关注的“半拉子工程”。如江西省景德镇市城市防洪大堤自2002年立项建设,原来预计5年左右完成,但2007年就基本停顿,20公里长的防洪大堤建了10年,花完了70%以上的资金,却完工不到一半。这些被权威媒体曝光和报道的新闻说明,部分工程项目建设效率过低的情况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记者:“过期”工程的多次出现,是否反映出当前的财政拨款和项目建设体系存在漏洞和缺陷?

  郑方辉: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现象折射出我国公共财政体系还没有完全“和国际接轨”,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状况和建设环境是千变万化的,但政府拨款的使用计划是僵化的,所以发达国家一般不让政府财政参与经济建设,避免因为情势变化而浪费财政资金。

  更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有些地区,原本用于公共服务项目的拨款变成某些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利益所在。一些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获得上级拨款之后,只顾着花钱,忽视了工程的惠民意义,使得不少工程没有发挥原先预想的作用。他们做工程未必是为了惠民,而是给自己弄好处和政绩。所以有钱大家抢着花,有责任则都不承担。

  记者:“过期”工程的解决引人关注。按现有体制,上级政府拨款出去应该是要按照原计划花掉的,像“引韩供水工程”如果提出新解决方案,政府拨款是否有可能调整原先的用途?

  郑方辉:在现行财政预算体制下,要对项目执行计划进行大幅度的调整是非常困难的,即便是项目内的具体建设内容调整手续也比较复杂。依照有关规定,政府投资项目预算一定时间后未支出的要收回,但像“引韩供水工程”这种花了一部分资金却久拖不建的项目,不管是调整拨款用途还是取消项目设计,都要经过十分繁复的程序,几乎很难实行。一般来说,项目已经获得的资金是必须花掉的,因为钱已经拨给地方政府了,很难收回去。

  记者:如果这些投资额巨大的“民心工程”,由于种种原因在实施过程中确实需要调整甚至取消,政府预算和拨款是否有必要建立相应的调整和退出机制?

  郑方辉:随着我国国力增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民心工程”总量巨大,但部分项目拖延工期、执行率低的现象必须引起关注。有些工程项目真正开工时,立项时的情况、条件已完全改变,有的项目甚至失去了建设意义。

  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更高层面反思我国财政拨款体制,做好两项工作——严控预算、严评绩效。

  首先,预算编制要细化,比如上级不要一次拨给所有资金,改为逐年拨款,给项目执行留下调整机会和空间。其次,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绩效评估,以评估结果来调整工程方案,有意义的工程要加速,没作用的工程要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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