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
1 现有的廉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轮候家庭,轮候家庭可直接到原申请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也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公租房;
3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具体申请办法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订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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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李家祥 李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