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吸引民资复归实业,关键是让他们看到投资的前景。《意见》中为民资所辟设的“阳光化投资领域”,都蕴含着大量的投资商机,回报不菲。
以“十二五”海洋经济重大建设项目规划为例,浙江全省统筹安排相关重点建设项目近500个,总投资约1.2万亿元,“十二五”期间将投资8000多亿元。2010年至2012年,浙江省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海岛基础设施、海洋科技研发等项目建设,并建立10亿元海洋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海洋新兴产业、临港先进制造业等。
对于如何建立有效的民资投资渠道,《意见》中指出,将大力发展PE项目。据了解,浙江省除了出台对股权投资机构的扶持政策外,今年还相继发起设立了全省第一只管理规模达50亿元的浙商产业投资基金和规模为5亿元的省创投引导基金,并推动开展全省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
除了引导民资向实体经济投资外,《意见》同样支持浙江民资投身金融业的热情。事实上,目前民资进入金融业,在政策和法律层面已没有任何障碍,但从操作层面看,民资所遭遇的“玻璃门”、“弹簧门”等现象依然存在。
此次浙江省出台的《意见》,明确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发展步伐,吸引更多民资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的举措,已表明在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方面将进一步敞开对民资的大门。
据浙江省金融办人士介绍,“十二五”时期,无论是建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还是打造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对民资都意味着是难得的机遇。具体而言,像地方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和增资扩股,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扩面,民资都可在其中一展身手。
在温州,还有不少企业老板面临着和老刘同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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