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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津市政部门全面公开三公

来源:财新网 作者:采集 发布时间:2011-12-14 22:32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2012年天津市政部门全面公开“三公”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近日,天津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从2012年起,各部门要公布“三公”经费。同时,涉及保障房等重点支出的财政内容,在公开时细化到款科。

  《通知》要求,2012年起,各市政部门要公开“三公”经费的预决算数据和行政经费支出决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后,原则上不得超支。

  《通知》规定,各市政部门要主动公开经市人大批准的部门预算报表。2012年起,市政府直属机构的部门预算,要全部提交市人大审查,并向社会公开,部门财政拨款情况表与收支预算总表也一并公开。

  同时,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支出的,要将公开内容细化到款级科目,并配发具体说明。

  根据财政部对支出功能分类的定义,“类”“款”“项”是从大到小排列的三个分层设置。类级科目反映政府主要职能,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国防、教育、公共安全等;款级科目反映政府履行某项职能所要从事的主要活动,如教育类下的普通教育、特殊教育等;项级科目反映某活动下的具体事项,如普通教育下的小学教育、初中教育等。

  《通知》提出,各部门在公开部门预算的同时,要配发通俗易懂的预算说明。后者应包括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编制方法、主要依据,以及有关科目、项目的具体情况。

  《通知》要求,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定额标准体系和预算信息管理系统报表体系。各部门要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体例和格式,推进部门决算的公开。

  天津市政府网站的资料显示,该市政府共设置工作部门45个,其中有19个是直属机构,包括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海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公室、政府研究室、信访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合作交流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金融服务办公室、口岸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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