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黄宏)省国资委出资的企业,不能随意介入股票、期货等高风险投资领域,更不能拿信贷资金、证券募集资金来进行高风险投资。记者昨悉,《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高风险投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于近日出台并实施。
高风险投资业务是指从事价值波动较大、经营风险较高、易发生较大损失涉及金融及其衍生品交易的各类业务。
省国资委表示,对企业报虚假信息、隐瞒资产损失、未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情况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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