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王明浩)从2012年1月1日起,北京联动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四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160元调整为1260元。
2012年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伤残津贴由目前的月人均2575元调整为2848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534元调整为1684元。
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60元。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月618元调整为678元。
明年1月1日起,北京将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标准,计划由目前的月人均2280元调整为2510元。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此次上调多项社保待遇,全市将有265万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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