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
●租金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分档补贴。
●承租期满、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退出,过渡期为2个月,其间按市场价格交纳租金。拒不退出者将记入信用档案。
经适房
●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新购买的经适房确需转让的,由经适房家庭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回购。
●经适房购房人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的应当退出,原经适房由经适房家庭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回购。
限价房
●改进和完善建设、定价机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