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见习记者 左永刚
编者按:国民旅游休闲计划,也称国民休闲计划,2009年1月4日,广东省旅游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试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广东成为全国首个试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试点”。该计划旨在通过相关扶持政策,采取各种刺激措施,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参与旅游休闲活动的积极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需要,并达到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带动行业发展的作用。自2009年以来,上述计划一直在修订、完善,直至日前,有消息称该计划已经下发各省旅游局征求意见并预计于今年出台。对于,近期扶持旅游政策利好不断出台,2011年旅游业上市公司业绩预喜,国民休闲计划将要颁布的消息将对我国旅游业产生怎么样的影响?《证券日报》推出此次专题,以飨读者。
专家认为,旅游行业政策有望获得突破, 将实体层面的行业政策陆续推出,利好众多上市企业
近期旅游业再起集中利好消息。《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中;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首度公开表态支持餐饮行业上市融资,专家认为停滞了2年多的餐饮企业上市审核也许会再度开闸。
在政策层面,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此外《中国旅游法》正在加紧起草过程;较早发布的《中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等分别针对就发展旅游产业提出了相关倾斜政策和目标。
金融资本拉动旅游板块
刚刚发布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加快发展旅游业是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推动力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无疑是对旅游产业的一次“定向宽松”。
《若干意见》提出,支持旅游资源丰富、管理体制清晰、符合国家旅游发展战略和发行上市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已上市旅游企业通过合适的方式进行再融资或者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重组做大做强,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支持和参与旅游业发展。此举将有效扩大旅游企业的融资渠道,增加旅游上市公司主体,实现多种方式融资,推动行业更快发展。
国金证券旅游传媒研究员毛峥嵘认为,《若干意见》的出台,代表着中央对经济结构转型态度和着力方向进一步得到明确。在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背景下,旅游业因相关产业链众多,有望成为消费经济的先导性行业。在2012年度策略中,旅游业政策有望在具体实施层面实现突破,后续还将有类似着眼于实体层面的行业政策陆续推出。
《若干意见》指出,对于已经落实财政资金的中西部地区重点景区等,要加强信贷资金配套支持。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要按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但对于高尔夫球场、大型主题公园、城市水源地的观光农业等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发展的旅游项目,应严格禁止或限制发放贷款。
七部委此次出台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的政策是国家坚决推动经济结构转型、促内需的具体举措,而旅游业在2012年较早获得政策扶持也充分反映了产业相对薄弱的发展基础及巨大的成长空间。
毛峥嵘同时表示,旅游板块在经历前期的大幅调整后,已具估值安全边际,此政策的出台无疑将构成板块上涨的重要催化剂。从政策效应来看,存在较强融资需求的上市公司将受益于此,如三特索道、中青旅、峨眉山、华天酒店等相关企业。
多个利好政策将落实
《若干意见》刚刚发布的同时,《国民旅游休闲纲要》(下简称《纲要》)也取得实质性进展。此前,在《纲要》起草过程中,起草组分别到浙江、山东、广东、江西、北京等地实地调研,完成了近40万字的《国民休闲纲要前期研究》,召开了多次座谈会,书面听取了国家有关部门、各地旅游部门和众多专家学者的意见。
中国旅游研究院副研究员宋子千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纲要》正在征求各部门和各省区旅游部门意见,将在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较为成熟的稿件,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中。”
在产业顶层制度层面,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此前表示,《中国旅游法》正在起草过程中,并且将进一步完善全国的旅游法规体系。
业界普遍认为,《中国旅游法》将使旅游产业发展有法可依,起到以法治旅、以法促旅、以法兴旅的作用,将促进旅游管理法制化,提升旅游业的产业地位,赋予区域旅游规划以法律地位,规范旅游市场,优化监管环境,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企业竞争力;而《纲要》将为我国公民带薪休假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并可强制各用人单位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确保公民能真正享有旅游权。
中国旅游研究院副研究员杨宏浩表示,从制度上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公民的休息权、旅游权,从而进一步促进国内消费需求,这无疑是旅游产业巨大市场空间。
据了解,目前计划上市的旅游企业很多,如开元旅业、春秋旅游、蓝海酒店集团、港中旅维景酒店、维也纳酒店集团、格林豪泰酒店等,还有包括一大批餐饮企业。
上市企业进入扩张期
更多利好政策将带动旅游产业发展,在此前,《中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扶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形式实行融资。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业务合作。加大对中小旅游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旅游产业的各个领域。
“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旅游业总收入达到2.5万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0%;国内旅游人数达到33亿人次,年均增长率为10%。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将提高到4.5%,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的比例达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