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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化解平台贷款风险 上市银行皆称风险可控(2)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采集 发布时间:2012-03-06 03:26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2011年10月,财政部发布《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下称《办法》)称,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四省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四省市今年自行发债总额不超过229亿元。这一试点为地方债的发行提供了财政部代发之外的另一种方式。

  瑞银证券发布研究报告指出,此举增强了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未来平台贷款问题将在发展中逐步化解。瑞银指出,目前平台贷款集中在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和土地收储等行业。且上市银行中超过80%的平台贷款为现金流全覆盖和基本覆盖,半覆盖和无覆盖贷款大部分具有财政支持、第三方担保或抵押品。

  根据《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债券期限分为3年和5年,两种债券发行额各占国务院批准发债规模的50%。据瑞银估算,2011年平台债务偿还本息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21%,随着时间推移,该占比逐渐减少,至2015年降低至3.7%。表明3年和5年之后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将显著减小,这正对应了此次发债的期限结构,平台贷款问题将在发展中逐步解决,总体风险可控。

  “去年国家已经允许浙江、上海、广东、深圳四个地方试点自行发行地方公债,效果很不错。今年试点范围可能会进一步扩大。”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兼经济预测部主任范剑平(微博)表示,今后政府需要更多地通过债券市场融资,走规范、阳光、透明的发债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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