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地税局、市银监局7月23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买卖合同管理的通知》,出台新规防止在银行贷款和交税这两个环节用两次网签的手法来避税。该《通知》将于8月1日起施行。
“阴阳”合同一般会涉及二次网签这样一个问题,这一现象一直普遍存在。购房人在贷款购买二手房时,由于银行要看网签信息才能批准贷款,因此买卖双方在第一次网签时,为申请到足够的贷款,价格会按照购房款的实际需要来申报。而在银行批完贷款后,买卖双方为了减少交易税费,就将之前的网签注销,然后以较低的价格再次申报网签,交税时则按较低价。
为了规避这样的情况发生,上述新通知规定,买卖双方注销二手房网签合同信息后,同一购房人再次购买同一套房屋签约的,住建部门将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上记载价格变化情况。纳税申报人要持该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到地税部门办理纳税手续。地税部门将综合运用房地产估价等技术加强房屋交易税收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