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出台后,人民银行等九部委也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当前更好地实现金融与文化企业对接,如何切实发挥金融对文化产业的支持作用,已是摆在金融部门面前的现实课题。对此,人行上饶中支近期组织调研组,重点对市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江西含珠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深入调查,这家公司作为上饶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基地,目前的生产经营与金融支持现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金融与文化企业对接存在的问题,加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任重道远。
基本现状与企业
个案
(一)基本现状
上饶地处赣东北,是一座历史悠久、人文荟萃且文化底蕴十分丰富的农业大市。截至2011年12月末,全市共有文化经营单位2102家,文化产业总产值7.82亿元,利税7501万元,从业人员23706人,文化企业产值近三年以20%的速度增长。全市已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文化企业。但从总体上看,上饶市文化产业总值偏少,仅占GD P比重的0.71%,远低于全省占比2.5%的水平。近三年全辖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产业贷款余额一直保持在5000万元至7000万元之间。贷款总量小、变动幅度小,总体上不适应文化产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二)企业个案
江西含珠实业有限公司以传承、生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铅山连四纸为 主业,兼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铅山河红茶制作技艺的传承、开发、文化传媒以及园林绿化”等文化产业,公司现有资产3000余万元、茶园4000亩、苗木基地1000 余亩、自有资金500万元。
含珠公司由于继承恢复了古法72道连四纸生产工艺,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2011年,公司被文化部授予“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被中国生态文化协会评定为“全国生态文化示范企业”;2011年铅山连四纸被全国着名的古籍印刷企业杭州西冷印社确定为“产业合作基地”;“连四纸”市场需求潜力大,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2011年集团公司实现产值1651万元,利税165万元。
近年来含珠公司发展也得到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当地农发行和上饶银行分别提供抵押贷款450万元和500万元,用于企业扩大产能。但由于企业生产主要依赖手工,成本高、产能低,效益不明显。目前企业计划继续扩大生产线需投入资金20 00余万元,资金缺口1500万元需要银行贷款扶持,但由于缺乏担保抵押导致银行贷款难。
银企为何对接难
(一)从银行方面看,“三大矛盾”导致银企对接难1.银行的趋利性与文化企业公益性的矛盾。金融部门企业化管理决定了其追求盈利是其主要目标,而文化企业既具有盈利性也有公益性特征。因此,银行的趋利性与文化企业的公益性矛盾,是影响金融部门介入文化产业的主要障碍。
2.银行信贷风险把控与文化企业弱质性的矛盾。一方面,防范控制信贷风险是金融部门的重中之重,当前银行普遍提出新增贷款“零风险”经营目标,让更多的信贷人员对信贷准入客户要求更严、条件更高;另一方面,上饶市文化产业起步晚、底子薄,经营效益普遍低下,可供银行抵押的不动产少,大多数文化企业成为金融部门视野中的弱质产业。因此,银行信贷风险把控与文化企业弱质性存在的矛盾直接影响银行放贷的积极性。
3.银行信贷准入标准与文化产业特殊性的矛盾。文化企业与其它企业相比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文化企业固定资产投入少,科技、人才成本投入大,产品的市场价值难估算难,艺术产品保存时间长,市场升值空间大,但同时又影响企业现金流覆盖率。而金融部门信贷准入标准却是按一般企业财务、经营指标核定,如企业注册资本金、固定资产投入、企业现金流及盈利指标等,没有考虑文化企业的特殊性、差异性,也没有设计针对文化企业的信贷产品,直接导致目前文化企业信贷难 准入、评级难达标。
(二)从地方政府看,对文化产业重视不够,财政支持乏力首先,表现为政府主导缺位。当前政府会把有限的财力用于保民生,更关注地方GDP的增长,对于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只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其次,表现在文化体制改革不到位。调查发现,上饶市很多文化经营单位,如图书、剧院、旅游等本应走向市场,却很多是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依然吃着大锅饭。
结论与建议
当前金融部门虽然对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信贷支持,但总体效果不显、信贷创新做法少,影响了信贷投入总量。其根源主要是文化企业自身改革不到位,政府主导扶持缺位和文化市场机制不健全。对此,本文提出“一加快、一强化、四完善”建议。
“一加快”:即,加快文化体制改革,让文化企业真正走向市场,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公共财政为支撑,社会资金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的文化体制机制,以此培育更多的文化经营单位成为以市场为主体,有规模、有效益、有高附加值的文化产业。
“一强化”:即强化政府主导扶持。文化产业的社会公益性特征本质上要求其发展壮大需要政府主导扶持,因此,地方政府应建立财政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要集聚有限资金重点对传统文化产业保护发展进行资金扶持,同时,政府应提供如专项奖励、税收补贴、风险补贴等政策优惠措施,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四完善”:一是建立并完善文化产品市场交易评估机制。由政府主导建立并完善文化产品交易评估机制。使文化艺术产品及文化企业的艺术形态、版权、品牌等无形资产价值得到市场认可,更重要的是通过市场评估形成有效抵押物为银行贷款提供便利。二是建立并完善文化企业融资担保机制。建议由财政提供一定的扶助资金和文化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共同形成融资担保基金,成立文化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专门为文化企业贷款提供担保,金融机构可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按担保基金总额放大5~8倍贷款,既可分散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又能扩大贷款总量。三是建立并完善文化产业融资信息交流机制。由政府主导建立文化企业与金融部门融资信息交流平台,定期交流文化产业经营发展动向及融资信息,实现金融与文化产业有效信息对接和良性互动。四是建立并完善适应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投入机制。金融机构要根据文化产业的特点,制定并完善与文化产业相适应的信贷投入机制,为文化产业发展量身打造信贷产品,积极创新信贷方式,以此加大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