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四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建设文化强市的奋斗目标,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繁荣文学艺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建设文化强市,涉及诸多方面,但务必有一定数量的文艺精品作支撑。
文化强市,立足点在“文化”,关键点在“强”——文化生产力要强,文化竞争力要强,文化影响力要强,文化传承力要强。达到这“四强”,有赖于文艺精品创作。
首先,文艺精品是文化生产力的重要指标。判断一个地区文化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关键要看文化产品——不仅要看文化产品的数量品种,更要看精品力作的有无多寡。没有精品力作,创作生产的数量再多、品种再全,也是低水平生产,难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好比乾隆皇帝虽写诗多达十万首,但也不算著名诗人,而曹禺先生仅凭一部《雷雨》足以成为伟大戏剧家。所以,作为优秀文化产品的核心,文艺精品无疑是文化强市建设极为重要的内容,我们务必要在保证数量品种的同时着力提高质量,努力创作更多精品力作。
其次,文艺精品是文化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文化竞争力需要文化产品、人才队伍、设施服务、群众基础、产业实力、创新能力等诸多要素作支撑,但更为直接和重要的是以文艺精品为代表的文化产品。这是因为,文艺精品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和显著成果,能直接或间接的体现文化人才的素质、文化事业的水平、文化产业的效益、文化创新的能力等,具有文化竞争力水平的综合性特征。必须强化精品意识,在普遍提高创作生产水平的基础上,努力创作出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精品力作,努力提高文化竞争力。
再次,文艺精品是文化影响力的重要来源。文艺精品不仅是一个时代的艺术丰碑,而且是一个地区的地域名片。人们说到电影《卡萨布兰卡》会想到卡萨布兰卡,说到小说《飘》会想到亚特兰大,说到小说《红岩》会想到重庆。因为,作为历经大浪淘沙之后的文化精华——文艺精品能为一个地区、一个民族刻上鲜明的文化符号。所以,提高文化影响力,务必重视文艺精品创作。
第四,文艺精品是文化传承力的重要载体。文化传承力的强弱,既取决作为主体的人,又取决于作为载体的物——各类文化产品以及历史文化遗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艺精品作为优秀文化产品的代表,是一个时代的文明标识,是一个地区的精神视窗,理所当然是文化传承力的重要载体。有专家强调,一部文化经典就是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一根根支柱。任何一部文艺精品都在一定程度上承载体现着一定地区、一定民族的文化血脉和精神基因。从这个意义上讲,文艺精品之于文化强市,犹如筋骨之于躯干,更如精神之于身体。离开文艺精品的支撑,难以建成真正意义的文化强市。
基于文艺精品对于文化强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应特别注意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其一,要坚持正确文艺导向。要认真贯彻党的正确文艺方针政策,特别是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切实尊重文艺规律,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更加自觉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为人民奉献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高度统一的精品力作。
其二,要把握文艺精品内涵。文艺精品是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之作,体现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高度统一,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融合。如果缺乏思想性,作品的艺术性、观赏性就失去了灵魂,社会效益就无从谈起;如果缺乏艺术性、观赏性,作品就没有吸引力,思想性就失去了依托,经济效益就无从谈起,社会效益也就无法实现。目前,国内文艺创作生产中存在的“政府是投入主体、领导是基本观众、获奖是主要目的、仓库是最终归宿”等不良现象,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把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起来,导致顾此失彼,作品要么“叫好不叫座”,要么“叫座不叫好”,这与文艺精品的要求相去甚远。
其三,要承传文艺创作经验。我市经过直辖15年的探索实践,有4条文艺创作经验值得发扬:一要重视规划指导。坚持“规划一批、实施一批、推出一批”的思路,把文艺精品创作纳入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总体布局,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每年遴选一批重点作品强力推进;充分发挥文艺精品创作专家评审委员会、重点文艺项目推进组、作品审读专家库的指导服务功能。二要重视挖掘特色。深度开掘重庆独特的巴渝文化、抗战文化、统战文化、三峡移民文化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不断创作推出像小说《红岩》、油画《父亲》、川剧《金子》、电视剧《解放大西南》那样具有中国气派、重庆特色的精品力作。三要重视内外联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文艺创作大格局,坚持“跨体制、跨行业、跨地域整合优势资源”的文艺创作生产机制。四要重视优化环境。立足于培育良好文艺生态,尊重文艺创作规律,完善政策举措,加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扶持,提高文艺宣传评介水平,创新文艺创作评价激励机制,让各类文化单位、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激情竞相迸发、创新活力充分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