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区长治久安需要制度设计——对云贵两省探索与实践和谐矿区建设的调查
编者按: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矿产资源供需矛盾加剧,由此引发了譬如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利益分配等矿产开发领域中的诸多问题,并在贵州瓮安、内蒙古赤峰、四川什邡等地出现了因为矿业开发而直接或间接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如何维护良好的矿业开发秩序,保持矿区良好的生态环境,让矿区群众共享矿业开发带来的实惠,促进矿业可持续、科学发展,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和谐矿区建设是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方面,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和近几年来矿业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提出的新课题,已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建立试点,并积累了一些可取的经验。和谐矿区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来说,各地对和谐矿区建设的认识还深浅不一,探索和实践的具体做法也不尽相同,困惑和疑虑的地方很多,亟待提升站位,进行梳理与归纳总结,形成共识,最终能形成并出台一整套规范性的指导文件(政策),以便进行指导。
为了搞好顶层设计,探索和谐矿区建设的有效实现路径,按照国土资源部领导的指示,由国土资源部开发司、中国矿业联合会、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矿业报社、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等单位联合组成的调研组,于前不久对云南、贵州两省和谐矿区建设的探索与实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调研,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稍后,调研组将有关情况向国土资源部主要领导做了书面汇报,受到了徐绍史部长的肯定。现将调研情况进行整理并进行公开报道,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