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为巩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于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通知》提出,各级政府机关要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新闻出版(版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地区、单位进行重点抽查。使用非正版软件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对需要的正版软件,要安排必要的资金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要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资产的管理。各级政府机关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各单位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计算机预装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据悉,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2001年起,在政府机关全面推广使用正版软件,基本实现了中央、省、市(地)三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