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产经 产业 财经 智库 访谈 专题 数据 法规 文化 品牌
网站首页-> 产经-> 解读->

如何让家乐福这样的企业不再变坏

来源:未知 作者:采集 发布时间:2011-01-31 07:21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上海市物价检查所相关负责人29日介绍,当日上午已按处罚上限,向上海地区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三家家乐福超市门店各开出了50万元的罚单。昆明两家门店也被查出三方面问题,物价部门已对门店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1月30日 《新京报》)

  50万罚款,这个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做出的处罚上限,看来已是轰动全国的家乐福价格欺诈事件的终点了!然而,对于跨国巨头——家乐福来说,区区的50万也许仅相当于其一天的营业额,这点罚款是否能起到震慑犯罪、以儆效尤的作用?

  在家乐福的家乡——法国,这种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基本上是不会出现的,因为如果这种行为一旦发生,超市门店将会收到非常严厉的处罚,甚至会罚的其倾家荡产,在美国等其他国家也大多如此。

  然而在中国,家乐福完全变坏了。此次家乐福玩弄的“价签戏法”不仅完全葬送了其之前在中国老百姓心中良好的社会信誉度,也破坏了人们之前关于“外企”遵纪守法、管理完善的印象。这完全得不偿失!

  为什么家乐福在中外会出现如此大的反差?其为盈利甚至不惜触犯法律、欺诈消费者呢?核心的问题还是我国的法律环境问题,在我国,商家的违法成本太低!在侵犯消费者权益成本很低、个体消费者维权成本太大的情况下,这种懈怠很容易发展为对消费者的欺诈。

  看来,在资本的冲动和利益的引诱下,任何成功企业的品牌声誉、内在规范、企业文化都是靠不住的,我们必须要依靠外在的法律刚性制约和社会强力监管。跨国巨头如此,本土企业也是如此。只有如此,才能保持一个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

  从此次事件看,对于跨国巨头和知名企业的“法外开恩”和“轻度执法”, 最终只会害了这个企业。严格刚性的法律制约和社会的强力监管,不仅能促使企业合法经营,也能帮助其树立美好信誉,并在整个行业建立公正有序的竞争秩序,更有利于所有企业的成长和繁荣。

  家乐福至今还“有恃无恐”, 因为他们知道大不了顶多“5倍退差”而已,没多少钱!所以,为遏制频发的恶意欺诈消费者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一个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我们必须要在法律制度和社会监管上加大惩罚的力度。

  首先,应在法律制度中完善并扩大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应用,根据违法情节加大精神损害赔偿力度,并扩大赔偿金额的倍数;其次,应在司法实践和制度规定中大力提倡“公益诉讼”和“集团诉讼”,以提高消费者的话语权,降低维权成本。

  只有将消费者的利益永远放在第一位,敢于对违法的奸商处以重罚,要不惜罚得其倾家荡产,甚至清理出门,无论其是国内500强还是世界500强。只有这样,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才能为市场经济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环境,才能让家乐福这样的企业不再变坏!(大河马)

  (责任编辑:张秀华)

更多

扩展阅读

我来说两句()
    用户名:
    [Ctrl+Enter]
争先创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