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质检总局网站1月16日公布了关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于2011年9月20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
2012年刚刚开年,就传出汽车三包规定再次征集民意的消息,这无疑也再次证明提升质量对于中国汽车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
这意味着十年磨一剑的汽车三包责任规定已经历经十稿。而对比2011年9月20日公布的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和2012年1月16日公布的版本,其中很多积极的变化充分体现了开门立法的成果,也体现了民意和民智起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