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及其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鼓励各地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增加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将规章名称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修改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互换将另行出台管理办法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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