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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结果公示 互联网自律有"规"可循?(4)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1-02-22 11:21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争议

  规范尚有需要完善之处

 

  即使如此,据悉,目前所公布的《行业规范》征求意见稿仍存在一些有争议的问题, 同时《行业规范》当中还有很多原则性的规定需要不断细化。有业内人士质疑,规范对新技术新产品的了解不够深入,一些定义不明晰,甚至也有存在漠视用户权益的条款。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看来,面对技术不断更新发展、新情况层出不穷的互联网,制定规范和完善规范的机制,与规范本身同等重要。“我们可以借鉴‘淘宝规则’的制定方式,只有对规范的动态修订与不断细化才能使其可持续发展”,姜奇平说。

  事实上,规范与秩序的缺失,不但会危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同样会危及整个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作为“3Q事件”的当事方,腾讯公司首席执行官马化腾于近日在深圳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联合24名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制定〈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条例〉的议案》,被会议确定为“一号议案”。该议案引用了大量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实例,论述当前法律制度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阐述立法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的必要性。

  专家表示,和谐的网络环境需要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互联网企业和网民等多方参与、共同努力。除了政府在必要时采取行政和法律等强制手段外,网络协会应更加主动地协调行业争端、接受网民的监督举报;互联网企业在提供服务的时候首先要保障用户利益;而广大网民更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鉴别能力。 (记者 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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