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
编者按/ 与晋、陕、宁等民间资本富集区域接壤的鄂尔多斯,正表现出较为显著的资本吸纳效应,并与呼包两地形成自治区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金三角”。2009年,鄂尔多斯市被批准为内蒙古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做大做强金融产业。而据民间商会统计,2010年,鄂尔多斯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大约为1800亿元,而民间借贷资金运作量则达到2000亿元左右。借助活跃的金融资本,鄂尔多斯正在图谋区域金融中心的位置。
如今,行走在鄂尔多斯东胜区,高楼林立,金融机构星罗棋布,而门槛更低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担保公司更是遍布街头巷尾,金融业正在成为推动鄂尔多斯发展的又一大动力。
现任鄂尔多斯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董事长的田永平最近很忙,平均两天就要看一个项目。
今年6月18日,在借鉴了温州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经验的基础上,鄂尔多斯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创立,成立初衷是引导民间资本的有序流动和风险管理,推动当地民间金融规范化和产业化发展。
田永平同时也是鄂尔多斯民间资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鄂尔多斯商会常务副会长,曾任人民银行鄂尔多斯支行金融市场和融资中心负责人7年。2005年开始从事投资。他坚信:“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社会经济中应该发挥核心支配的作用。”
如今在鄂尔多斯,不仅是田永平,很多鄂尔多斯的决策层频频使用这样的话语,而这也意味着经历了工业崛起、城市崛起的鄂尔多斯,已经开始酝酿金融业的培育和发展了。一个以金融业的蓬勃发展为特征的新的发展时期正在开启,这必将对鄂尔多斯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力,或者,是发展的一次重要转折。
资本涌入
目前,金融业在鄂尔多斯正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强劲增势。
截至2010年底,鄂尔多斯已经形成了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村镇银行等7大类、32家机构、521个网点在内的较为完善的银行业组织体系。此外,保险机构由2005年末的7家增至22家,其中财产险12家,人寿保险10家。
证券机构也是鄂尔多斯“十一五”新添的品种,截至2010年末,鄂尔多斯共有恒泰、国泰君安、大同、日信四家证券公司的5个营业部落户,开户数34836 户,交易量达335亿元。
而不断新鲜出炉的“民间金融组织”,实力也不俗,截至今年6月,鄂尔多斯市已成立84家小额贷款公司,平均注册资本在8000万元以上,鄂尔多斯市的小额贷款公司总数及注册资本总额居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截至到2010年12月底,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为94.5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76.45亿元,累计贷款笔数11052笔,而目前这些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状况良好,未出现不良贷款。
除此之外,周边地区包括宁夏、陕西、山西以及内蒙古中西部地区的呼和浩特、包头、巴彦淖尔、乌海等地资金正纷纷流入鄂尔多斯。
如今,在鄂尔多斯,由于其东、南、西与晋、陕、宁等民间资本富集区域接壤,已表现出较为显著的资本吸纳效应;而鄂尔多斯向北又与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隔河相望,位于自治区沿黄沿线交通干线产业经济带中,与呼包两地形成自治区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金三角”。此外,公路、铁路、航空构筑的立体化交通体系已基本形成,商贸物流中枢的效应初显,均为区域金融合作、金融辐射提供了良好基础。
可以这样说,在鄂尔多斯经济成就的花圃中,工业经济姹紫嫣红,但也不再一枝独秀,金融业花期虽晚,却已开始争奇斗艳。
而鄂尔多斯市金融办公室主任孙建平则毫不掩饰鄂尔多斯的雄心:“我们的GDP已经超过了西安,为什么不能争取成为西北地区的金融中心呢?”
民间资本强劲
进入“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对经济的支撑力也越来越强,民间融资日渐活跃。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间积累了大量的财富。据鄂尔多斯商会会长郗树森介绍,初步估算,鄂尔多斯市民间借贷资金运作量在2000亿元左右。而2010年,鄂尔多斯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大约为1800亿元,民间资本活跃程度超过金融机构,其对经济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强。
仅以房地产开发为例,可以说,目前鄂尔多斯房地产开发的资金大多来自民间借贷,而非传统的银行。
根据鄂尔多斯有关方面统计,鄂尔多斯银行系统至今年2月底,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仅59.7亿元。与其360.7亿元总体投资规模相比,仅占不到16.55%。
鄂尔多斯银行业对房地产开发贷款以及其他产业一直持比较审慎的放贷原则,这主要也是因为大部分民间资本宁愿将资金投入到民间借贷体系中,而非银行。鄂尔多斯民间融资成本大约在月息2.5%左右,而借贷成本一般则在月息3%,最高甚至可达月息4%~5%的高位。
有调查指出,一般城市银行的信贷总额为当地上一年GDP的130%,但在鄂尔多斯,2010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不含个人消费贷款)仅为 1332.9亿元,而同期鄂尔多斯的GDP达2643亿元。这说明支撑鄂尔多斯煤炭、房地产行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民间借贷。
今年四五月间,来自天津的高和投资机构在深入鄂尔多斯、陕北神木等地调研后发现,当地民间资本已形成一套相当完整和初具规模的民间借贷体系,甚至可以与当地银行体系分庭抗礼。
根据高和投资的调研报告显示,在鄂尔多斯的民间借贷形式一般包含个人组织、小额贷款机构、企业间的拆借、典当行等多种形式。各类组织加在一起有上千家。但鄂尔多斯人购置房产,多采取按揭形式。2010年,鄂尔多斯房地产按揭总额127.8亿元,新增贷款40.7亿元。同期的房地产销售为347.7亿元,按揭占销售总额的36.76%。与一般城市相当。但这其中可能不涵盖一些企业和个人将固定资产抵押再做贷款,其规模当在几百亿元左右。
这说明,无论在开发,还是在销售层面,鄂尔多斯房地产维持着较高的杠杆率和较高的融资成本。如此高的融资成本,依然要通过资金的源头——煤矿产业来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