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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垃圾焚烧致病第一案受阻地方保护主义(2)

来源:《新世纪》 作者:采集 发布时间:2011-11-27 23:22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在后来的案件审理中,谢勇终于从被告方提供的一份书证中,发现被怀疑致儿子脑瘫的元凶——二噁英的踪影。

  生活垃圾焚烧排放的二噁英,是国际公认一级致癌物。污染毒性大,溶于脂肪,难降解,其半衰期是14年到273年,易在体内积累。垃圾焚烧的坚定“反对派”、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认为,二噁英不能按照一般常规污染物排放源的计算方法,计算和考虑环境防护距离,300米的防护距离本身就不安全。

  在谢永康案中,被告坚持“垃圾焚烧厂无污染”一说,出具了一份该厂运行之前的环评报告,一份该厂委托大连物理化学研究所针对周边环境(土壤和空气)中二噁英含量的分析检测报告(下称检测报告),以此证明其排放达标。

  然而,正是这份检测报告证明垃圾焚烧厂附近存在二噁英。检测报告显示:两个大气采样点的平均二噁英浓度分别为0.716和0.622pg I-TEQ/Nm3(皮克 国际-毒性当量/标准立方米)。

  反讽的是,由江苏省环科院出具的环评报告显示:本项目正常时二噁英对周围空气的最大影响值为0.0074pg/m3。

  二噁英研究专家、北师大化学学院博士后毛达(微博),对上述两份报告提供的数据进行分析。在一份书面材料中,毛达说:“该项目周围的二噁英浓度超出了环评报告预设值的两个数量级。这表明,2005年7月以后出现的新污染源(即垃圾焚烧厂的出现,编者注)是当地空气中检出高浓度二噁英的原因。”

  诉讼胶着

  诉诸法律成为谢勇惟一的选择。他先后接触了当地多名律师,无一愿代理此案。直至他找到国内一家民间环境保护团体——中国政法大学(微博)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由公益律师出面为谢永康案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2010年9月10日,谢勇向海安县法院递交民事诉状,状告江苏天楹赛特环保能源集团大气污染导致其子脑瘫。海安法院当日立案。

  在代理律师刘金梅看来,此案审判应该十分清晰明了。她介绍,根据《侵权责任法》中的特殊侵权举证原则,应由对方举证污染与病患无因果关系,原告方只要尽可能提供污染与损害的事实证明即可。

  即便如此,谢勇一方在一审时还是提供了47份证据,包括照片、视频、病历、以及关于二噁英污染的科学文献及学术论文等,以证明“谢永康的患病事实及状况”,“垃圾焚烧厂存在污染行为”,“两者可能存在的因果关系”。

  但是,一审法庭认为,原告未能举证证明所受损害与被告排污行为具有因果关系。2011年4月6日,海安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随后,谢勇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1年5月25日,谢永康案二审开庭。被告并未在二审开庭时准备新的证据,谢勇一方则出示了三份书证:医学及环保专家意见,被告存在污染的证据,以及上诉人长时间、大面积暴露在被污染环境中的证据等。

  从庭审记录看,二审法院倾向于由被告企业来举证污染行为与原告损害不存在因果关系。法官一再告诉被告,关于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侵权责任法》和民事法律法规中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显然,从现行法律规定上,本案的举证责任应由被告方承担。但事实上,从中国近年环境案件的庭审情况看,鲜有法庭适用上述举证倒置。

  在本案二审中,鉴于被告方未完成相关举证责任,庭审法官要求双方继续积极提供证据。按照规定的时间,二审应于2011年8月10日前出结果。然而彼时,谢勇被告知,该案被批准延长三个月的审限。

  但法院11月上旬并无宣判。截至发稿前,本案也未宣判。

  11月22日,南通市中院民一庭庭长娄宏春表示,他们正在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沟通,要求给予案例指导。据介绍,审限中止的原因是案件疑难复杂。

  “这个案子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挑战。法律适用、证据采用、事实认定等方面,都没有先例可循。”娄宏春说。

  因果难证

  据知情人士透露,二审的合议庭成员依然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由原告举证完全因果关系”,“由被告举证完全无因果关系”。

  但对原告来说,举证完全因果关系,似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中国环科院研究员赵章元认为,目前国内诸多污染纠纷,多数无法确定因果关系,真要彻底证实,极端情况下需要开展大型学术研究攻关,用去几年时间、数千万乃至上亿元的花费。

  现代医学亦无法给谢永康的病情直接确定原因。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潘小川教授,在详细了解谢永康的出生记录和住院病历后,给出了一份书面意见。在其遗传因素正常之外,排除了剖腹产手术过程对谢永康健康的影响。

  “我们只能用排除法来佐证污染致病。”谢勇说道。

  刘金梅律师认为,日本的著名环境诉讼“水俣病”系列案,其环污损害界定,对中国环境案件具有参考价值。该系列案对受污事实的认定,考虑三种因素:目标暴露于污染空间内的时间、污染排放量、接触途径。对弱势群体一方来说,这增加了依法寻得保护的途径。

  目前,已经三岁的谢永康病情越来越严重,睡眠不规律,药物治疗难以维系。谢家11月初赴北京求医,医生建议立即对谢永康进行开颅手术。但十余万元的手术费用,让谢勇一筹莫展。

  刘金梅律师认为,此案的审判进度和结果,不仅关乎谢永康的生命和健康,还对此类环污事件影响深远。“败诉,会打击多数环污受害人的维权信心,也会影响其他类似案件的审判。”

  “被告认为,原告胜诉可能会引起连锁诉讼,不愿意接受调解,或许,这也是‘有关部门’干涉审判的原因。”谢勇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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