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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的哥:举措好执行难

来源:未知 作者:采集 发布时间:2012-02-29 01:26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程维

  “三部门维护出租车司机合法权益的举动很好,”重庆一家出租车司机杨孝明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微博)》记者说,“但是,到了下面执行很困难”。

  一些媒体认为,近些年来,被“份子钱”、油钱、工钱等困扰的出租车行业管理,终于等来制度性破题。但杨孝明认为,其实两部委和全国总工会本次推出的举措,早有规定可以遵循,只是没人认真去推动或执行而已。

  2004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依法通过集体协商,保障司机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权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还于2003年推出了一个《关于规范出租行业劳动用工的通知》,主要内容是调整、改变原有出租汽车承包经营模式,实行经营者+员工+营运经济责任考核的经营模式。不过,目前的实际运行结果表现为该模式只是将原有的承包人换名为“主驾驶员”,原出租车承包人自己聘请的出租车司机换名为“副驾驶员”,分别简称“主驾”和“副驾”,当地出租车司机称此方法为“换汤不换药。”

  “总体来看,三部门的这个举措,仍然没有触及中国出租车行业的根本问题。”重庆市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出租车司机说。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曾在2008年该市出租车整体“停运”后在出租车司机代表的电视直播座谈会上表示,该市的出租车公司经营的行业是“全世界投资回报率最高的行业”。当地政府后来的解决办法是,出租车司机每天少交几十元“份子钱”。

  杨孝明等出租车司机此前期望重庆市可能借此放开当地出租车市场。但是,当地政府没有采取对出租车行业的整体运营及利益格局动根本性手术的方式。

  目前重庆市政府在向出租车公司出让出租车经营指标时,每辆车的4年运营指标转让价为5000元,但此未经公开拍卖的指标经出租车公司之手,发包给出租车司机时,4年指标及一辆“天语”出租车的总价为21万元~28万元——“主驾”必须先向出租车公司缴纳此笔款项,这相当于花钱买下了出租车和溢价后的运营指标,但车子和指标的所有权并不属于出租车司机,随后才可签署“用工合同”,且每月给公司的“份子钱”依旧得交纳。

  重庆市主城区目前有9000多辆出租车,据此测算,该市出租车公司仅此一招,每4年就可以获得18亿元收入(扣除5万元车价及5000元指标费后的毛收入)。

  这一运营方式与国内其他主要大城市有所不同,国内部分城市的出租车司机不需要“买下”或一次性交纳几十万元获得承包经营资格。

  杨孝明认为,政府真正想管理好出租车,必须把出租车经营权与司机劳动者合法权益联系起来,开放出租车市场,推进出租车市场真正市场化,通过拍卖方式公开发放出租车特许经营权,准许个人参与出租车运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出租车行业存在的根本问题和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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