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所有的版权分销商都对明天的盈利前景充满信心,有些分销商就表示,自己其实是在“咬着牙根过日子”,因为资金需求量大、回收周期长,也因为下游的客户——能买得起且乐于购买正版影视剧的视频网站,寥寥可数。
而且,即便是这些数量有限的视频网站也不甘心于只当下游的购买者,而是纷纷加入了中游的版权分销竞争。2009年激动网对外公布,其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版权分销收入达到数千万元。乐视网也表示,自己的下游渠道很多,包括视频网站、IPTV等,今年的版权分销收入也将达到千万元以上。乐视网COO刘弘还透露,“几年前乐视网购买了很多独家剧,当时价格比较低,但是近几年我们再进行分销时,由于整个市场的带动,收益非常可观。”
据悉,视频网站和版权分销商同时竞购一部电视剧时,视频网站的出价往往要高于版权分销商,最高时甚至达到后者的3~5倍。也因此,拥有较强潜力的电视剧的公司更希望直接与网站达成协议。除了这方面的因素,有些制作公司倾向于将版权直接卖给视频网站的原因还在于,他们认为通过分销商进行发行,版权会被弄得非常混乱。
然而,与分销商合作有一个优势是前者无法比拟的,就是内容产品可以取得更大的传播价值和销售价值。因为分销商长期积累的渠道优势能产生多层级传播优势,可以覆盖到更大范围的用户,这将为内容制作商下一部影视内容的制作与销售奠定更好的基础。
不仅如此,在很多电视剧制作商看来,将多部剧集统一打包卖给分销商也不失为一个好策略,可以减少谈判成本。“去年夏天,我们打包了很多剧一起卖给了盛世骄阳。”华录百纳发行总监赵华告诉《中国广播影视》记者。这些剧中不乏现在在网络上点播率非常高的《黎明之前》。
那么,如果将来分账模式成为现实,是否会砸了版权分销商的饭碗呢?因为尽管分销平台也可以重新转向参与到分账模式中,但是只能吃“已到手的老本”,那些新剧、大剧将绕过这个平台直接与网站接触。难怪在采访过程中徐蕾蕾强调,目前电视剧版权市场的症结在于如何共同打击盗版,而不在于探讨是分销还是分账的模式更加合理。事实上,从下游视频网站获得的收入在盛世骄阳的整体收益比例中正在减少,其他的下游渠道都在铺设与建立中,包括网吧、IPTV、手机运营商等。
那么,对于下游的视频网站来说,他们是更愿意直接从上游购买独家版权,还是从中游购买非独家版权呢?
不同的视频网站做法不同。奇艺网目前采取的策略是不追求热门影视剧独播,而是把自己的片源库做大。但该公司华北市场总监冻千秋表示,这并不意味着放弃热门电视剧和电影,“我们更在意的是‘有’,而不在于‘独家’。从运营情况看,这种策略收效非常好,在有效控制版权采购成本的同时,借助卓越的用户体验获得了超高的播放量。”她介绍说,在奇艺网与卫视同步播出《三国》不到4个月的时间内,该剧的播放量达到2亿次,领先于其他视频网站,还得到汽车品牌客户的广告投放。
优酷网CEO古永锵此前也曾明确表示,视频网站需要一个开放的平台,独家剧特别是高价购买的独家剧,对于版权方和视频网站来说,会是一个双输的局面。
而搜狐董事局主席兼CEO张朝阳却力挺独家版权,他认为,独家视频可以进行转售以增加收入和利润,还可以限制竞争对手获得该视频的播放权。据悉,2009年,搜狐已占有当年电视热播剧的95%以上,拥有独家新媒体版权的影视剧超过40部。今年,搜狐在继续保持对热播剧占有率的前提下,又进一步加大了独播剧的市场占有比例。
电视剧行业盈利重心大挪移?
传统的上中下游三方还在博弈之时,一种新的模式正在悄然来临。
记者获悉,今年12月份,制作业协会将与各大视频网站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此次的会议将全部由大老板亲自上阵,并预期初步拟出分账方案的具体时间表。
在电视剧大佬们看来,挖掘新媒体的价值已经迫在眉睫,因为仅仅依靠来自电视台的收益越来越难以支撑公司的发展。而且,很多电视台都在打造自己的自制剧和定制剧,这对于制作业也是不小的冲击。
事实也的确如此。一方面是电视台的购剧投入一年比一年高,一些广告收入不高的频道已经难承重负;另一方面是,伴随着通货膨胀的压力,人民币或将持续升值,廉价劳工时代将结束,电视剧成本全面上涨之势不可逆转,激烈的市场化争夺和全球化竞争的需要,使精品化、高成本、高投入的大剧化竞争成为必然。
“各个台负责采购的人压力极大,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有很多共鸣。而且,各个台的播出时段不仅仅是电视剧之间的竞争,可能是跟综艺节目或者其他类型的节目竞争,我们就会考虑哪个性价比高。所以如果电视剧价格特别高,也只能放弃,还不如做栏目。”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杨文红如是说。
面对电视台的困惑,制作方也苦不堪言,认为以自己的“民营”身份实在无法与“国字头”的电视台博弈。在他们看来,电视台在买剧上仅仅拿出了广告收益的10%左右,过于吝啬。不仅如此,随着演员价格的高涨,制作成本也在不断增加,“这主要是由于电视台‘钦点’演员造成的,没有那些明星主演就卖不掉,对此我们也很无奈。”一位业内人士抱怨道。
看来,仅仅把“宝”押在传统电视上不是长久之计,也不利于行业的良性运转,将盈利重心转向新媒体也就顺理成章了,况且视频网站本来就需要这些内容的输血。
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王长田指出,现在电视剧版权在新媒体上的收益还远没有被挖掘出来,当新媒体的收益能够占到总体收益的20%~30%时,才是比较合理的状态。
一些业内人士提出了更为大胆的设想:电视剧制作公司把发行重点转向网络,网民点播收益成为资金回笼的重心,而其他领域——包括电视台等的收益将会变为附属。
对于电视剧制作公司来说,通过这种经营重心的转移,或许可以扭转目前在与电视台博弈时较为弱势的地位,实现价值跃升。在新媒体对热播剧的争夺中,电视剧制作公司重新发现了版权的价值。与视频网站分账的电视剧除依然保有版权外,还能直接面对消费者。电视剧制作公司通过优质的作品可实现对自身命运的驾驭,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命运大都操控在电视台购片部门手中。
“给我一个特别高的价格,比电视台还高,我全卖给网络,一天播8集都行。”赵宝刚对此有着较高的期待。数据显示,目前在网络上点播热度最高的电视剧是都市剧和情感剧,其中赵宝刚的戏最受宠。
赵宝刚这番话,是否会让电视台心中忐忑呢?
分账模式前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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