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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呼之欲出 将采取双层运营体系

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19-08-12 09:56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随着金融科技成为国际金融竞争的重要领域,在国际上,主要央行都在关注法定数字货币,尽管目前都处于探索筹备阶段。那么,我国央行在法定数字货币方面做了哪些探索?

  8月10日,在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CF40特邀成员、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透露,早在2014年夏天,时任央行行长周小川讲,要研究发行央行数字货币的可能性,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探索和筹备就此起航。从2014年到现在,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研究已经进行了五年。从去年开始,数字货币研究所的相关人员就已经是996了,做相关系统开发。

  为什么要在电子支付已经这么发达的情况下,还要发行央行法定数字货币?技术路线采取什么样的技术路线?是采取区块链还是采取集中账户体系?等等这些问题如今都得出了一些成果,我国央行数字货币现在可以说是呼之欲出了。

  穆长春表示,大国发行央行数字货币是复杂的系统工程。现在决定央行层面应保持技术中性,不预设技术路线,也就是说不一定依赖某一种技术路线。因为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发行数字货币,采用纯区块链架构无法实现零售所要求的高并发性能。

  目前,央行数字货币DC/EP采取的是双层运营体系。单层运营体系,是人民银行直接对公众发行数字货币。而人民银行先把数字货币兑换给银行或者是其他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这就属于双层运营体系。

  采取双层运营架构有以下几个考虑:

  首先,中国是一个复杂的经济体,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的经济发展、资源禀赋、人口教育程度以及对于智能终端的接受程度,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在这种经济体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如果采用单层运营架构,意味着央行要独自面对所有公众。这种情况下,会给央行带来极大的挑战。从提升可得性,增强公众使用意愿的角度出发,应该采取双层的运营架构来应对这种困难。

  第二,人民银行决定采取双层架构,也是为了充分发挥商业机构的资源、人才和技术优势,促进创新,竞争选优。商业机构IT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比较成熟,系统的处理能力也比较强,在金融科技运用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人才储备也比较充分。所以,如果在商业银行现有的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和服务体系之外,再另起炉灶是巨大的资源浪费。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等机构可以进行密切合作,不预设技术路线,充分调动市场力量,通过竞争实现系统优化,共同开发共同运行。

  第三,双层运营体系有助于化解风险,避免风险过度集中。人民银行已经开发运营了很多支付清算体系、支付系统,包括大小额,包括银联网联,但是我们原来所做的清算系统都是面对金融机构的。但是发行央行数字货币,要直接面对公众。这就涉及到千家万户,仅靠央行自身力量研发并支撑如此庞大的系统,而且要满足高效稳定安全的需求,并且还要提升客户体验,这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无论是从技术路线选择,还是从操作风险、商业风险来说,通过双层运营设计可以避免风险过度集中到单一机构。

  第四,如果使用单层运营架构,会导致金融脱媒。单层投放框架下,央行直接面对公众投放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和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相比,前者在央行信用背书情况下,竞争力优于商业银行存款货币,会对商业银行存款产生挤出效应,影响商业银行贷款投放能力,增加商业银行对同业市场的依赖。这种情况下会抬高资金价格,增加社会融资成本,损害实体经济,届时央行将不得不对商业银行进行补贴,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颠覆现有金融体系,回到1984年之前央行“大一统”的格局。

  综上所述,央行做上层,商业银行做第二层,这种双重投放体系适合我国国情。既能利用现有资源调动商业银行积极性,也能够顺利提升数字货币的接受程度。

  那么,双层运营体系对货币政策有何影响? 穆长春表示,双层运营体系不会改变流通中货币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证央行数字货币不超发,商业机构向央行全额、100%缴纳准备金,央行的数字货币依然是中央银行负债,由中央银行信用担保,具有无限法偿性。另外,双层运营体系不会改变现有货币投放体系和二元账户结构,不会对商业银行存款货币形成竞争。由于不影响现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也不会强化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这样就不会对实体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采取双层体系发放兑换央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有利于抑制公众对于加密资产的需求,巩固国家货币主权。

  在技术路线方面,穆长春表示,从央行角度来讲,从来没有预设过技术路线,并不一定是区块链,任何技术路线都是可以的,称为长期演进技术(Long Term Evolution)。

  对老百姓来讲,基本的支付功能,在电子支付和央行数字货币之间的界限,实际上是相对模糊的。目前相关领域属于一个赛马状态,几家指定运营机构采取不同的技术路线做DC/EP的研发,谁的路线好,谁最终会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场接受,谁就最终会跑赢比赛。所以这是市场竞争选优的过程。

  不过,穆长春也强调,在双层运营体系安排下,还是要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这是因为:第一,央行数字货币仍然是中央银行对社会公众的负债。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随着货币形态变化而改变。因此,仍然要保证央行在投放过程中的中心地位。

  第二,为了保证并加强央行的宏观审慎和货币调控职能,需要继续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从宏观经济角度来讲,电子支付工具资金转移必须通过传统银行账户才能完成,采取的是账户紧耦合的方式。而对于央行数字货币,是账户松耦合,即脱离传统银行账户实现价值转移,使交易环节对账户依赖程度大为降低。这样,央行数字货币既可以像现金一样易于流通,有利于人民币的流通和国际化,同时又可以实现可控匿名,保证三反(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这两者之间要取得一个平衡。

  第三,现阶段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注重M0(纸钞和硬币)替代,保持了现钞的属性和主要特征,也满足了便携和匿名的需求,是替代现钞比较好的工具。此外,因为央行数字货币是对M0(纸钞和硬币)的替代,所以对于现钞是不计付利息的,不会引发金融脱媒,也不会对现有的实体经济产生大的冲击。同时,也应该遵守现行的所有关于现钞管理和反洗钱、反恐融资等规定,对央行数字货币大额及可疑交易向人民银行报告。

  穆长春强调,央行数字货币必须有高扩展性,高并发的性能,它是用于小额零售高频的业务场景。为了引导央行数字货币用于小额零售场景,不对存款产生挤出效应,避免套利和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可以根据不同级别钱包设定交易限额和余额限额。另外可以加一些兑换的成本和摩擦,以避免在压力环境下出现顺周期的情况。此外,如果需要的话,央行数字货币还可以为央行实施负利率提供条件。

  此外,央行数字货币可以加载智能合约,但对于超过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还是会保持比较审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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