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布关于缴纳2012年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事项的提示,并开通房产税缴税记录查询系统。纳税人应于12月31日前,办理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
按相关规定,房产税税款从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凡在2012年1月至11月期间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当年度应纳税款=年应纳税额÷12个月×当年度应纳税月份数。同时,将未纳税信息纳入联合征信体系。
扩展阅读
-
- 十大关键词记录2022楼市 2023-01-10 12:58:22
- 房企由开发商向服务商转型 房产业驶入代建快车道 2022-07-07 10:39:03
- 土拍市场降温殃及二手房市场 中介称“一个月只开三单” 2021-10-21 12:00:19
- 房产中介将被大量取代吗? 2021-09-14 09:19:37
- 楼市“警报”响起,比房价下跌更可怕的事来了,炒房客将坐立不安 2021-07-16 10:44:15
- 深圳楼市虚火旺:炒房狂加杠杆 亏损百万岀局 2020-12-08 09: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