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革:新时期传媒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开拓探索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拨乱反正,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实践标准,党和国家实现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根本性转变。从实施改革开放,到本世纪初基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着手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党对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领导方式发生重大变革,市场力量、政府作用和社会功能得到发挥。伴随政治传播理念的转变,我国媒体在积极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加油鼓劲的同时,自身也努力加快改革发展步伐。
新时期传媒变革是以回顾反省过去30年经验教训为起点的。随着媒体从单纯服务政治转向服务经济建设,不断增强服务市场经济、丰富人们生活的能力,人们对大众传媒政治功能之外的信息传播、经济产业、文化娱乐等功能有了重新认识。基于这些理念的变化,党和政府逐步改善媒体的外部环境,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调动从业人员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媒体在党的正确领导下“独立负责的精神”,生动活泼地反映改革开放时代的巨大变动。与之相应,媒体内部逐步改变工作制度,在管理制度、人事制度等方面积极探索,打破“大锅饭”,提倡业务竞争。20世纪90年代起,在党报党刊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类、财经类报刊,满足人们日常生活需要的都市生活文化类报刊迅速壮大,广播电视经济信息、文化娱乐、生活服务、体育戏曲等频道(频率)纷纷登场,我国传媒业总体规模、结构布局、社会影响发生了历史性巨变,迈上了一个大台阶。
1.加强党的领导,把握政治方向。新时期,在推进传媒改革、充分尊重和发挥媒体作用的过程中,我们认真汲取苏东剧变中一些政党放弃媒体领导权造成政权丧失、国家分裂的沉痛教训,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媒体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反对削弱党的领导的错误倾向。邓小平强调,报刊要成为全党全国团结的思想中心,党报要无条件地反映党的声音。江泽民指出,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为落实好正确舆论引导人的重大使命,党对媒体加强政治、思想、组织上的领导。一是把握政治方向,制定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要求媒体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坚持正确导向,通过制定党的宣传纪律,对媒体提出要求,把好关把好度。三是加强组织建设,坚持管人与管事相结合,抓好媒体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供组织保证。
2.优化媒体微观结构,形成多样化主管主办体制。上世纪80年代起,党报党刊迅速发展;同时,一些政府部门、人民政协以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恢复或新办一大批报刊,专业机构、行业协会推出各种专业类的报刊,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晚报相继复刊或创办。
这些报刊与党报党刊在政治方向一致的前提下,与党的报刊形成了既有共同目标又有各自分工、既有合作又有竞争的局面。进入90年代,随着人们对信息传播、生活服务、文化娱乐等要求日益强烈,一批都市类报刊异军突起,以生活气息浓厚、地域特色鲜明、反映内容广泛、表现方式活泼等特点深受群众喜爱。这些专业类、都市类媒体在功能定位、内容形式、运行方式等方面都与作为“党的喉舌”的党报党刊明显不同,更加注重通过市场途径获取资金、人才,占领市场份额,带来了我国传媒数量、种类、结构、内容等日益丰富。对此,中央领导同志提出非党的机关报、专业技术性的媒体“性质有所不同,当然不能一概而论,不能也叫‘党的喉舌’,这一点也是清楚的。”胡乔木认为,“党报就是党的新闻事业,但新闻事业并不是党报。《新民晚报》就不是党的新闻事业,……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是有范围、有限度的,对非党的新闻工作就提不到党性原则。”他提出:“新闻体制可以多层次,实际也是多层次。”这些思考表明,面对新兴的专业类、都市类媒体,已经不能继续简单地沿用传统党报体制,而需要适应新情况,研究新思路新办法,分类指导、注重特色,不断创新党对媒体的领导和管理。
3.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改革开放前,我国并不存在严格意义的传媒经营。20世纪80年代起,传媒的生产、流通同市场运行联系日益紧密,受到市场规律的制约,媒体经济效益引起重视。媒体开始进入市场,尝试多种经营。国家对党报党刊、通讯社、广播电视台实施“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支持媒体搞好经营创收活动,改变国家包揽媒体生产经营的做法。财政部1989年2号令指出,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由全额预算管理向差额预算管理过渡、差额预算管理向自由自支管理过渡、自收自支管理向企业管理过渡。随后,媒体机构内部分别设立出版制作、销售、广告等职能部门,有的创办和组建公司,形成全新的组织体系。一些媒体在原有社(台)长、总编辑之外设立分管经营的总经理,形成“三驾马车”体制架构。媒体内部用人机制发生变化,特别是专业类、都市类等媒体主要负责人由组织任命,其他工作人员采取向社会招聘,媒体从业人员与单位形成契约关系,不同专业背景的人得以汇聚到媒体队伍中,增强了媒体创新活力。1992年,中央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同年,把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列入第三产业,传媒产业性质得到确认。在这种背景下,提出媒体必须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前提下努力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传媒内部实行内容业务与经营开发两分开,内容业务主管领导以及工作人员不干预、不介入经营;经营业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直接面对市场,较多运用市场法则和经济杠杆。这一转变调动了媒体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加了传媒的发展活力。
4.设立政府职能部门,完善媒体行政体制。按照党政分开原则,为充分发挥政府职能,新时期将媒体发展中的行政、管理业务剥离出来,在中央和各级党委领导下,党委宣传部门负责制定方针政策,指导新闻、文化、出版、广播影视等政府部门开展工作。中央和各级政府设立专门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传媒发展规划、法律法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对外宣传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等各类媒体实施行业管理,具体筹划媒体资源分配、资质核准、检验评估、投入分配、事业经营、从业人员管理等业务。行政体制的健全,充分整合行政规划、政策引导、财政投入、税收调节等方面资源,对媒体的布局、结构、规模进行统筹安排,促进了传媒业的发展。同时,行政管理体制要求并推动传媒领域法律制度建设,以解决传统党报体制下直接、集中、简单管理的不足,推动了传媒发展和管理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5.坚持正确导向,建立宏观管理体系。新时期,在微观层面赋予媒体宣传业务和经营活动更多自主权的同时,积极借鉴经济领域的宏观调控做法,建立媒体宏观管理体系,通过加强传媒的思想政治领导和事业发展、传播活动的管理,落实正确导向要求。经过多年探索,初步形成包括多方面、多层次的传媒宏观管理体系:一是宏观管理工作格局。建立党委宣传部门综合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行政部门分工负责,发挥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作用,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负责、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分类指导体系。考虑到各级各类媒体基本是党委、政府以及各种社会机构主办,充分发挥主管主办部门作用。党委宣传部门指导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指导政府管理自己所属的报刊,对党和政府之外的人民群众团体、专业协会、研究机构、学校等单位主办的媒体,通过这些组织团体中的党组党委进行指导。三是中央和地方两级调控体系。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分别由中央和省级宣传部门指导,同级政府职能部门实施行政管理,形成上下贯通的调控体系。四是法规政策体系。在实践中,颁布并修订一批涉及报刊出版、广播影视、网络传播等法律法规,制定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发布有关传媒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为传媒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五是传媒市场体系。加强报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范和整顿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的结构,对传媒市场加强执法监管力度,打击非法报刊、出版物、音像制品的加工、生产、销售。这些宏观调控措施的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1996年江泽民指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靠宣传思想战线工作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同时还要加强宏观管理。这是近些年来创造的一条重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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